格尔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框架初步形成
青海新闻网讯 近年来,随着格尔木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可再生资源越来越多,为此,格尔木市通过新建、改造、迁移、整合等工作,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已基本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框架已初步形成。
据初步统计,格尔木市每年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约为80万吨、生活垃圾每天8万多吨,年收购各种再生资源10多万吨。目前,全市现有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个体户)约80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1家,废旧物资收购站点83家,从业人员2000余人。格尔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初步形成了以再生资源集散市场为核心,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为纽带的回收网络体系。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为了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节能减排,实施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努力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格尔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针对格尔木市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分布零乱和对市区环境卫生的影响等方面的问题,格尔木市进一步完善了回收网络布局,在城市形成了以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集散市场为核心,加工利用为目的,点面结合,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以提高格尔木市再生资源回收、集散、交易和加工能力为目标,促进再生资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合理布局、方便回收”的原则,格尔木市积极建设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建成并投入使用,把格尔木市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布点”的原则陆续纳入该体系建设中。
为切实做好格尔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有效巩固创卫和建设健康城市试点成果,落实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整改任务。近期,格尔木市积极开展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此项工作紧紧围绕国家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以有利于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有利于环境保护,有利于方便居民生活,有利于行业管理和培育规模化、规范化的龙头企业为出发点,以回收点、回收站和分拣加工中心为载体,立足于整合规范现有回收网络资源,通过政策支持推动改造、提升,实现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平稳较快发展。力争到2016年底,使废旧物资网络覆盖区域内90%以上,95%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化的点,90%的再生资源进入集散市场进行规范化的交易处理,90%以上的可利用废弃物得到回收利用;市场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达到100%;科学合理分拣、加工的比例达到70%以上;网络覆盖区域内,再生资源粗加工率(按类分拣、分装)达到90%以上,深加工率(即转化为初级生产原料或工厂化处理)达到50%以上;90%以上再生资源主要品种的流向、贮存、处置得到有效控制,各收购网点达到规范经营。
据初步统计,格尔木市每年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约为80万吨、生活垃圾每天8万多吨,年收购各种再生资源10多万吨。目前,全市现有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个体户)约80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1家,废旧物资收购站点83家,从业人员2000余人。格尔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初步形成了以再生资源集散市场为核心,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为纽带的回收网络体系。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为了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节能减排,实施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努力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格尔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针对格尔木市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分布零乱和对市区环境卫生的影响等方面的问题,格尔木市进一步完善了回收网络布局,在城市形成了以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集散市场为核心,加工利用为目的,点面结合,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以提高格尔木市再生资源回收、集散、交易和加工能力为目标,促进再生资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合理布局、方便回收”的原则,格尔木市积极建设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建成并投入使用,把格尔木市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布点”的原则陆续纳入该体系建设中。
为切实做好格尔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有效巩固创卫和建设健康城市试点成果,落实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整改任务。近期,格尔木市积极开展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此项工作紧紧围绕国家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以有利于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有利于环境保护,有利于方便居民生活,有利于行业管理和培育规模化、规范化的龙头企业为出发点,以回收点、回收站和分拣加工中心为载体,立足于整合规范现有回收网络资源,通过政策支持推动改造、提升,实现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平稳较快发展。力争到2016年底,使废旧物资网络覆盖区域内90%以上,95%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化的点,90%的再生资源进入集散市场进行规范化的交易处理,90%以上的可利用废弃物得到回收利用;市场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达到100%;科学合理分拣、加工的比例达到70%以上;网络覆盖区域内,再生资源粗加工率(按类分拣、分装)达到90%以上,深加工率(即转化为初级生产原料或工厂化处理)达到50%以上;90%以上再生资源主要品种的流向、贮存、处置得到有效控制,各收购网点达到规范经营。